WHA69.25
WHA69
WHA69.25
解决全球药品和疫苗短缺及儿童用药安全和可及性问题1
第六十九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了全球药品短缺及儿童用药安全和可及性问题的报告2;
忆及卫生大会
关于获取基本药物的WHA67.22号决议(2014年)、关于更合适的儿童药物的WHA60.20号决议(2007年)、关于加强管制系统的WHA67.20号决议(2014年)、关于获得包括类似的生物治疗产品在内的生物治疗产品和确保其质量、安全和疗效的WHA67.21号决议(2014年)、关于公共卫生、创新和知识产权全球战略和行动计划的WHA61.21号决议(2008年)、关于劣质、假造、标签不当、伪造、假冒医疗产品的WHA65.19号决议(2012年)、关于全球疫苗行动计划的WHA65.17号决议(2012年)、关于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全球行动计划的WHA68.7号决议(2015年)、关于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的WHA67.25号决议(2014年)、关于可持续的卫生筹资结构和全民覆盖的WHA64.9号决议(2011年),以及人权理事会
关于在人人有权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水准身心健康的背景下获取药品的RES/12/24号决议(2009年);
特别关切地
注意到,对于千千万万的人来说,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包括获得医药)的权利仍是一个遥远的目标,特别是对于儿童和生活贫困的人来说,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景正在变得越来越遥不可及;
认识到持续提供高质、安全、有效和可负担得起的药物是每一个运转良好的卫生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需要有可靠的供应链;并注意到
关于全球药品短缺和缺货的报告,这种情况也侵害了世卫组织《组织法》所设想的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健康的权利,影响实现公共卫生预防和治疗的目标并危及政府加强服务实现全民健康覆盖的能力及其充分应对疫情和突发卫生事件的能力;
忆及《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3中具体目标3.8,其中承诺为人人实现全民健康覆盖,防范经济风险,获得高质量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以及获得安全、有效、高质和可负担得起的药品与疫苗;
意识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支持研发主要影响发展中国家的传染病和非传染性疾病的疫苗和药品,根据《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的规定,提供负担得起的基本药物和疫苗。该宣言确认发展中国家有权充分利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关于采用变通办法保护公众健康,尤其是让所有人获得药品的条款3;
1.
敦促会员国4:
(1)
实施有效的通报系统,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来避免药品和疫苗短缺;
(2)
确保具备药品和疫苗采购、分发和合同管理程序方面的最佳做法,以便缓解短缺风险;
(3)
制定和/或加强能够监测药品和疫苗供应、需求和可得性的系统,使采购部门注意可能出现的药品和疫苗可得性问题;
(4)
加强机构能力,确保采购系统的合理财务管理,避免药品资金短缺;
(5)
当出现短缺时把受影响最重人群的卫生需求当做优先重点,并确保这些人群能够及时获得药品;
(6)
为支持国家通报系统逐步推进区域和国际合作,包括但不局限于共享最佳做法以及在必要时通过区域和亚区域机构开展人力能力建设培训;
2.
呼吁生产商、批发商、全球和区域采购机构及其它相关利益攸关方对全球应对药品和疫苗短缺挑战的工作做出贡献,包括通过参与通报系统;
3.
要求
总干事:
(1)
根据世卫组织已经确立的程序与会员国专家磋商,适当考虑到获得性和可负担性,视需要制定药品和疫苗短缺/缺货的技术定义,并通过
执行委员会
向第七十届世界卫生大会
提交一份有关这类定义的报告;
(2)
评估药品和疫苗短缺问题的范围和性质;
(3)
通过制定全球药品短缺通报系统,支持会员国应对药品和疫苗短缺的全球挑战,该系统将包括促进发现和了解药品短缺原因的信息;
(4)
向第七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报告本决议的实施进展情况和结果。
(第八次全体会议,2016年5月28日 — 乙委员会第四份报告)
文件A69/50。
关于本决议对秘书处的财政和行政影响,见附件15。
文件A69/42。
联合国大会第70/1号决议(2015年)(目标3,具体目标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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