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EB146.R8

EB146
EB146.R8 以人为本的综合眼保健,包括可预防的视力损害和盲症1执行委员会, 审议了关于以人为本的综合眼保健,包括可预防的盲症和视力损害的报告2
建议
第七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
通过以下决议: 第七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了总干事关于以人为本的综合眼保健,包括可预防的盲症和视力损害的报告,其中借鉴了《世界视力报告》3
回顾 关于全球消除致盲性沙眼的WHA51.11号决议(1998年)、关于消除可预防的盲症的WHA56.26号决议(2003年)、关于预防可避免的盲症和视力损害的WHA59.25号决议(2006年)和WHA62.1号决议(2009年)、关于被忽视的热带病的WHA66.12号决议(2013年)和题为“2014-2019年普遍的眼健康全球行动计划”的WHA66.4号决议(2013年);
铭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特别是可持续发展目标3(确保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各年龄段人群的福祉),并认识到眼睛健康与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存在重要的相互关系,包括目标1(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目标4(确保包容和公平的优质教育,让全民终身享有学习机会)、目标5(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目标6(为所有人提供水和环境卫生并对其进行可持续管理)、目标8促进持久、包容和可持续经济增长,促进充分的生产性就业和人人获得体面工作)和目标10(减少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
忆及《全民健康覆盖问题高级别会议的政治宣言》4,包括其中承诺作为全民健康覆盖的一部分加强努力处理眼睛健康状况问题;
认识到至少有22亿人患有视力损害或失明,其中至少有10亿人的视力损害问题本可预防或有待解决5
承认绝大多数视力受损者生活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这些国家往往资源有限,可能缺乏预防或纠正视力损害的策略,同时铭记视力损害在农村和偏远地区更为普遍;
注意到视力受损对个人发展、教育成就、生活质量、社会福祉和经济独立乃至整个社会都有重大影响,而且给得不到充分服务的弱势群体造成不成比例的负担;
意识到视力受损的大多数病因可通过及早发现和及时管理得到预防或纠正其影响,并且可以在初级卫生保健一级提供包括促进眼健康以及预防、治疗和康复在内的具有成本效益的干预措施,以响应与眼疾和视力损害有关的需求,但不同人群之间和人群内部使用和获得眼保健服务的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注意到白内障和未矫正的眼屈光不正是导致失明和视力损害的主要原因,两者都存在有效的干预措施,同时强调需要改善全世界各地所有人获得这些干预措施的机会;
关注眼保健服务(如白内障手术、屈光服务和眼镜的提供)的有无和是否便于获得方面都还存在障碍,包括缺乏训练有素的卫生人员、跨部门合作不足、农村和偏远地区人民难以获得服务、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不平等和服务成本;
关注近视的日益流行,特别是儿童生活方式造成的流行增加,包括密集的近视活动和户外活动时间不足;
注意到要实现导致可预防失明的被忽视热带病(特别是沙眼和盘尾丝虫病)相关全球目标,就需要卫生系统有能力(包括有足够资源)采用订明的策略记录、识别、筛查、治疗和管理这些疾病,并在核实或验证消除后继续保留眼科护理人员,以便管理这些疾病及其并发症;
注意到许多眼部疾病通常不会导致视力受损,但相关治疗需求仍然可能导致个人遇到困难,包括经济困难;
而且其中一些疾病,如翼状胬肉,如果不治疗,可能导致视力受损或失明;
认识到由于人口和生活方式变迁(包括全球人口老龄化),预计未来几十年全球眼保健需求将大幅增加,到2050年盲人人数预计将增多两倍,白内障、青光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未矫正的眼屈光不正和老年黄斑变性的病例数预计将大幅增加,预计全球一半人口将患近视,强调预防、及早发现和治疗对遏制和扭转这些趋势的重要性;
注意到科学和技术进步,包括新的筛查方法和远程医疗,对进一步促进眼睛保健,包括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具有巨大潜力;
认识到需要实现公平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眼保健服务,注意到各国之间和各国内部存在不同服务交付模式,承认各国政府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包括私营部门,需要酌情进行有效的监管、监督和协作;
赞赏秘书处、会员国和国际伙伴近年来为预防和应对视力损害所做的努力,同时铭记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1.
敦促会员国考虑到本国国情和优先事项,采取行动落实《世界视力报告》中的建议,包括将眼保健纳入全民健康覆盖;在卫生系统中实施以人为本的综合眼保健服务;促进高质量的实施研究和卫生系统研究,以补充有关有效眼保健干预措施的现有证据;监测趋势和评价实施以人为本的综合眼保健服务方面取得的进展;提高人们和社区对眼保健需求的认识,鼓励其参与并增强其权能;
2.
呼吁合作伙伴,包括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酌情支持会员国在国家一级落实《世界视力报告》的建议
3.
总干事:
(1)
作为支持会员国实现全民健康覆盖的一部分为落实《世界视力报告》建议提供技术支持;
(2)
就循证和具有成本效益的眼保健服务干预措施和方法编写补充指导文件,以促进将眼保健服务纳入全民健康覆盖,同时注意各种方法需要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预算和保健服务交付模式加以调整;
(3)
支持建立全球眼睛健康研究议程,其中包括卫生系统和政策研究、负担得起的眼保健技术创新以及促进跨国比较以监测全球进展的监测;
(4)
与会员国协商,就2030年以人为本的综合眼保健服务的可行全球目标拟定建议通过执行委员会第148届会议提交2021年第七十四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其中重点关注眼屈光不正和白内障手术的有效覆盖率;
(5)
2024年向第七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报告本决议执行进展情况,并确保将眼睛健康纳入题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卫生问题”的WHA69.11号决议(2016年)的定期报告。
2020年2月6日 第九次会议
见附件1,关于本决议对秘书处的财政和行政影响见附件7。
关于本决议对秘书处的财政和行政影响见附件7。
文件EB146/13。
世界视力报告。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19年( 日访问)。
联合国大会第74/2号决议(2019年)。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