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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56(19)

EB156
EB156(19) 促进和重视肺部综合卫生保健方法84
执行委员会
审议了 总干事的报告 1
决定
建议 第七十八届 世界卫生大会 通过下述决议:
2025年2月10日第十八次会议
第七十八届 世界卫生大会
深为关切地
注意到,2021年,包括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在内的传染性和非传染性肺病成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全球引起1800多万人死亡;
认识到防治包括结核病、肺炎、流感、COVID-19、慢性阻塞性肺病、肺纤维化、哮喘和肺癌 2在内的影响肺部的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至关重要,并 认识到有必要在采取综合方法实现全民健康覆盖目标的背景下加强初级卫生保健;并 承认肺部疾病和其他非传染性疾病往往具有相同的风险因素,需要采取横向预防方法;
强调采取全面的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以减少结核病、COVID-19、肺炎和其他空气传播传染病传播风险的重要性,特别是在高负担、低收入地区,并 认识到应对包括贫穷和拥挤的生活条件、通风不良等风险因素和 决定因素的关键作用;
承认室内和室外空气污染的根本原因大多是社会经济因素 3,这些因素与健康问题的社会和环境 决定因素之间的联系是导致肺病的主要风险因素之一 4,特别是在受到不成比例影响的发展 中国家,并 承认需要多部门参与和行动以 促进肺部健康、预防新发病例和减少呼吸道疾病的恶化 ;
认识到在有已知数据的国家,氡暴露是继吸烟之后引起肺癌的主要原因之一,并 承认缺乏针对氡暴露的预防和缓解行动,而且公众对氡风险的认识有限;
再次
强调超过45%的烟草相关死亡是由肺部疾病引起的,2021年共导致330万人死亡 5,并 承认接触二手烟雾会致癌,吸入蒸汽烟气溶胶可能对肺部健康有害,这突出了初级保健服务对预防吸烟的重要性,特别是烟草和电子烟控制 ;
注意到工作场所暴露对传染病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负担的重要贡献;
承认与肺癌、结核病和慢性阻塞性肺病相关的污名化影响早期发现和获得治疗服务, 注意到在肺部筛查方面的进步及其在降低高危人群死亡率方面的有效性 6, 7
回顾 联合国大会第74/2号决议(2019年)及其 承诺更加大力应对非传染性疾病并将其纳入全民健康覆盖的范围;《 大会预防和控制非传染性疾病问题高级别会议政治宣言》 8;2018年《 大会第三次预防和控制非传染性疾病问题高级别会议政治宣言》 9,其中 重申各国政府在应对非传染性疾病挑战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并承担首要责任,要为预防和控制非传染性疾病工作制定适当的国家多部门和参与性应对措施;以及《 健康问题社会 决定因素里约政治宣言 》(2011年),该《宣言》 认为卫生健康不公平现象是引起呼吸道疾病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认识到 关于初级卫生保健的 WHA72.2号决议(2019年)( 世界卫生大会在决议中 敦促会员国履行在《阿斯塔纳宣言》中作出的 承诺)、 关于“工人健康:全球行动计划”的 WHA60.26号决议(2007年)( 世界卫生大会在决议中 敦促会员国努力为所有工人提供初级预防职业和与工作相关的疾病和伤害的基本干预措施和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在实施 世界卫生大会WHA66.10号决议(2013年)中 批准的《世卫组织2013-2020年预防和控制非传染性疾病全球行动计划》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包括对该《全球行动计划》附录3的2022年更新, 世界卫生大会WHA76(9)决定(2023年)中 批准了该更新)、在 WHA75(11)决定(2022年)中 通过相关的2023-2030年实施路线图,以及 认识到WHA72(9)决定(2019年)、题为“健康与环境:应对空气污染带来的健康影响”的 WHA68.8号决议(2015年)中 注意到《世卫组织卫生、环境与气候变化全球战略》及其受到 世界卫生大会WHA69(11)决定(2016年)中 表示 欢迎的路线图,以及 关于结合综合性方法审视癌症预防和控制的 WHA70.12号决议(2017年);
回顾 关于联大终止结核病问题高级别会议的筹备的 WHA71.3号决议(2018年) 重申到2030年终止结核病流行以及由此产生的防治结核病高级别会议的政治宣言(2023年) 10,以及 关于2015年后结核病预防、治疗和控制全球战略和目标的 WHA67.1号决议(2014年)为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和死亡率设定了雄心勃勃的目标;并 强调 建立世卫组织结核病多部门问责框架以便普及优质服务和解决贫穷、不平等、营养不良、艾滋病毒感染、非传染性疾病、住房和生活条件不足等结核病的所有 决定因素和驱动因素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全民健康覆盖议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在突发卫生事件和人道主义紧急情况下;
回顾 关于加强诊断工具的能力的 WHA76.5号决议(2023年)、 关于提高药物、疫苗和其他卫生产品的市场透明度的 WHA72.8号决议(2019年)、 世界卫生大会WHA61.21号决议(2008年)中 通过的《公共卫生、创新和知识产权全球战略和行动计划》和 关于获取基本药物的 WHA67.22号决议(2014年);
重申 关于应对COVID-19疫情的 WHA73.1号决议(2020年) 强调有必要 根据相关 国际条约的规定(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以及《 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所述的灵活性),公平获得优质、安全、有效和负担得起的用于应对COVID-19的诊断工具、治疗方法、药物和疫苗;
注意到 关于全球患者安全行动的 WHA72.6号决议(2019年) 认识到患者安全对传染性和非传染性肺病管理至关重要;
回顾世界卫生组织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 重申初级卫生保健原则是加强卫生系统的基础;
借鉴包括《世卫组织肺部健康实用措施》、《世卫组织面向初级卫生保健的一揽子非传染性疾病基本干预措施》和《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世卫组织现有工具在内的疾病管理综合办法在改善健康结果和发挥其肺健康综合规划的潜力方面的成功经验,
1.
敦促会员国 11考虑到本国国情和重点,并 根据应对传染性、非传染性和职业性肺部疾病的相关政策:
(1)
通过多部门合作和多学科合作以及采取全政府和全社会参与办法,制定应对传染性和非传染性肺部疾病的综合性国家政策,实施肺部综合卫生保健方法,确保包括卫生、环境、劳工、教育和财政在内的所有相关部门参与进来;
(2)
将肺部综合卫生保健方法纳入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以实现全民健康覆盖目标,包括全面的肺部卫生保健服务,并酌情提供有效的二级和三级保健转诊路径;
(3)
加强对空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认识,提高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和监测能力;
(4)
制定和执行适当的法规,保护工人免受影响肺部健康的职业风险因素的影响;
(5)
加强现有或 建立新的全面的肺部综合卫生保健规划,包括:
(a)
加强健康 促进、初级预防服务(特别是烟草和电子烟控制、减少室内和室外空气污染暴露)以及针对可预防的呼吸道感染的疫苗接种规划;
(b)
更新或制定有据可依的临床和公共卫生指南,采取具有成本效益的措施,以便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传染性和非传染性肺病,包括采用创新技术;
(c)
更新或发展用于决策和规划监测、评价和学习的循证信息机制;
(6)
加强国家实施肺部综合卫生保健方法的能力,并考虑对世卫组织现有相关循证工具进行相应调整,以便 根据个人需要,制定适合所有患者的有据可依和具有成本效益的一揽子肺部综合卫生保健干预措施;
(7)
利用《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和《世卫组织基本体外诊断方法标准清单》,改善安全、有效和优质药物、疫苗和卫生技术的获取、可负担性和可得性, 强调成本效益、可持续的资源 分配和采取有据可依的办法,包括 通过提高国家能力的方式,并重点 关注 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制造能力和/或旨在实现公平定价的采购战略和政策,以应对包括结核病、肺炎、流感和COVID-19以及慢性阻塞性肺病、哮喘、肺纤维化和肺癌在内的传染性和非传染性肺病;
2.
要求 总干事
(1)
对与相关肺部疾病和风险因素有关的现有战略、路线图和世卫组织规范性工作和文书进行摸底调查,从而有助于为实施肺部综合卫生保健方法提供参考, 确定在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方面存在的现有差距和需求;
(2)
提交一份载有 关于进一步加强肺部综合卫生保健方法的 建议和关键内容的初始报告,考虑采取措施,在采取肺部综合卫生保健方法的背景下改进对现有战略和计划的实施,并考虑采取新的举措,包括酌情 根据与非国家行为者交往的框架》与会员国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协商,为实施这些战略制定有可衡量的明确具体目标的跟踪框架、计划和新提案,并将报告 提交2027年 第八十届 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
(3)
酌情 根据与非国家行为者交往的框架》与相关利益攸关方合作,动员 承诺和资源,建设能力, 促进开展对肺部综合卫生保健方法的合作研究;
(4)
支持会员国加强其初级卫生保健系统,以便有效提供肺部综合卫生保健服务,加强全民健康覆盖, 促进在肺部健康方面采取生命全程方法;
(5)
加强 秘书处的能力,为实施成本高效的干预措施和适合各国国情的保健模式以便应对包括结核病、肺炎、流感和COVID-19以及慢性阻塞性肺病、哮喘、肺纤维化和肺癌在内的传染性和非传染性肺部疾病提供支持;
(6)
向2027年第八十届 世界卫生大会和2028年第八十一届 世界卫生大会报告本决议的实施进展情况.
文件EB156/7.
.联合国大会第78/4号决议(2023年) (2025年2月26日访问).
见WHA68.8号决议(2015年).
.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23年(2025年2月26日访问).
.《国际慢性阻塞性肺病杂志》.2021年;16 : 1647-1659(2025年2月26日访问).
.《行为医学年鉴2024》;58(11) : 729-740(2025年2月26日访问).
联合国大会第66/2号决议(2011年).
联合国大会第73/2号决议(2018年).
联合国大会第78/5号决议(2023年).
适用时,还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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